关于确山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欺压群众包庇一方的举报材料

  确山县纪监委:

  举报人:郑月银,女,汉族,农民,1968年7月19日生,住河南省确山县双河镇金沟村委金中队。身份证号码:412821196807196406系张根书之妻。

  被举报人:王国峰,男,确山县公安局任该县双河镇派出所所长。电话:18625333159。

  举报请求:1、依法彻查所长王国峰徇私枉法包庇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的违法办案事实,已造成严重后果,严厉追究其行政违纪责任和刑事责任。

  2、敦促其报送张根书鉴定的重要书证材料。

  事实与理由:

  张根书,男,汉族,1968年12月27日出生,系郑月银丈夫。2019年9月30日,张受金沟村支部书记王继文的指派到双河镇至霸王台的村村通公路金沟路段的路面整理和过路排水管的掩埋工作。在下午3点左右,本村委高庄组村民韩建成(系违法违纪下台的前任支部书记刘春莲的丈夫,再前任因涉黑被拘留37天,开除党籍的下台支部书记韩花成的亲胞弟)在家喝了酒,开着他老婆刘春莲的车(韩属无证驾驶)。来到工地到张跟前,张口就骂,张说你怎么骂人呢?他说,我骂你,我还打你咧,说着就要打,因张是村干部,不能给他对打,张抬腿就顺着公路跑,只能躲他。他看张跑,他说:你妈里个X,我追到你家里我也打你。因为他个子大,张个子小,张跑不过他,跑有一百多米,他追上张从背后猛打张几拳,这时张一转身,打他下巴壳一拳,是张下意识的自卫。这时他又要打张,被金沟村村民翟长伟接孩子路过把他拉开。张马上向支部书记打电话汇报情况。不一会儿,双河镇派出所人员来到现场将张带到派出所询问情况,张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并当场要求派出所所长王国峰对韩建成作酒精测试,所长没作答复,也不测试。晚上7点左右,张又往派出所打电话要求对韩建成作酒精测试,王国峰所长答复:“韩建成没有喝酒,酒精测试为零。”实际,他近距离打张时,满口酒气熏人。

  当晚问完笔录张从派出所出来后,曹明华(村干部)开着车到明港医院检查。他俩到明港钢厂医院做CT检查,并拍了片子,下端肋骨被打断两根,已经骨折。住院后,由于上下床非常疼痛,医院第二天就给张做了腰部绷带固定。由于腰部绷带有勒痕,在张要求派出所申请鉴定,确山县公安局技术中队中队长陈卫,看到张腰部的绷带勒的印痕,硬说张是自残,可是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张是自残。张是被韩建成当天打断肋骨,派出所问完笔录后,张和村干部曹明华一同去明港钢厂医院拍片子,在当时医院门诊接诊病历记载很清楚,腰部就没有红印子,绷带是第二天医院给固定时缠的。

  由于双河派出所长王国峰不上报案件的主要证据,确山县公安局鉴定中心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了确公(双)鉴通字(2019)10514号不予鉴定通知书,所长王国峰并于2020年1月6日委托驻马店公安局西园派出所(黑恶势力头子韩花成的儿子韩瑞华所工作的派出所)对正在驻马店饭店吃饭的张根书予以了拘留。于2020年1月20日被确山县检察院批捕。张根书及其家人在被韩建成打伤至今10个月不予鉴定。在家人多方奔走、多方递材料上访才得到确山县检察院答复通知双河派出所长王国峰报上级公安局鉴定机构对张根书伤情予以鉴定。可是,上级公安鉴定机构(市公安局)收到材料还是无法做出鉴定。张根书的代理律师得知情况后,与市公安局鉴定机构沟通协调才得知是主要证据不足。这时律师向市公安鉴定机构反映,张根书身上的印痕不是自残,是第二天医院因其疼痛难忍,给其上绷带勒的印痕。头天下午拍片时,身上完好无损。证据是有双河派出所去明港钢厂医院当时的主治医生李军领作了调查笔录,该笔录说的很清楚。该笔录是律师在检察院阅卷时看到的,把此情况反映给了市公安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催促所长王国峰把全部材料报上来,所长王国峰一拖再拖,报上来是些无关紧要的材料,就是不报派出所作的医生李军领的调查笔录和张根书爱人提交给派出所钢厂医院出具的张根书的门诊伤情证明原件。现市公安鉴定机构已收到上报的鉴定材料20多天了,因为王国峰所长从中作梗,时至今日,也没向市公安机构报上派出所的调查笔录和钢厂医院证明。从一开始以张根书自残为借口,不给张进行鉴定,现在事实已水落石出,完全是所长王国峰违法办案、一手导演的。所长王国峰包庇一方的行为,致使张根书被关押七个月的后果责任,已造成伤害,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为肃清公安政法队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对派出所所长王国峰的渎职罪和涉黑罪予以严惩!严厉追究其行政违法办案责任和刑事。

  报案人:郑月银

  2020年7月18日